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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06年高级会计人才(企业类)培训的通知

时间:2006-02-23

发文单位:辽宁省财政厅

文  号:辽财会函[2006]29号

发布日期:2006-2-23

执行日期:2006-2-23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财政局,省属大型国有企业: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06年高级会计人才(企业类)培训的通知》(财会[2006]6号)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积极做好本地区和本企业的政策宣传和组织推荐工作。各地区和省属企业填报的《全国高级会计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请务于4月20日前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联系人:王燕生 金洪涛

  联系电话:22834121 22709343 22702780转3810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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