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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协调服务处关于市外经贸委协调服务处在业务工作中接听电话若干措施的通知

时间:2006-06-24

发文单位: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协调服务处

发布日期:2006-6-24

执行日期:2006-6-24

生效日期:1900-1-1

各基层单位、各外商投资企业:

  为了提高协调服务水平,改善行风政风,做到有利基层、方便企业、行政为民。现将我处工作人员接听电话的共同规范通知如下:

  一。人在办公室,桌上电话铃响随手接听;

  二。电话用语要规范,接听电话先说“您好,请讲”;

  三。设立我处专线咨询电话:62752200*848,在工作时间内开通;

  四。基层或企业若有紧急事务还可呼我处内勤,电话:62752200*817、717;

  五。工作时间我处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应打开小灵通,随时待呼;

  六。遇到所要找的接电人不在,则请来电人留下具体联系方式,并留条接电人;

  七。遇到具体疑难问题无法立即解答,可请来电人留下联系方式,告知来电人等请示领导或查明相关文件后再复电;

  八。将我处工作人员的办公室电话及小灵通号码在政府网站、我处政务公开公示栏及本通知上予以公示。现公示如下:

  姓名 办公室电话 小灵通号码

  黄永明 62752200*812 29848700

  王松回 62752200*811 29848701

  沈清 62752200*715 29848702

  刘蓓敏 62752200*813 29848703

  吴琴雅 62752200*817 29848691

  胡莉萍 62752200*717 29848692

  李以伟 62752200*810 29848693

  盛弘彦 62752200*714 29848695

  徐士良 62752200*815 29848696

  周利霞 62752200*724 29848697

  邵颖 62752200*824 29848698

  徐雪梅 62752200*814 29848699

  九。诚请基层单位及外商投资企业监督以上措施的执行情况。

  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协调服务处
二OO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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