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
文 号:商调查函[2007]140号
发布日期:2007-6-29
执行日期:2007-6-29
生效日期:1900-1-1
各利害关系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产业损害调查信息查阅与信息披露规定》的要求,现对二氯甲烷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产业损害裁定所依据的基本事实进行信息披露,内容见《关于二氯甲烷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产业损害裁定所依据的基本事实》(商调查函[2007] 139号)。
即日起,各利害关系方可到商务部贸易救济公开信息查阅室查阅有关披露材料。各利害关系方可在信息披露后10日内向产业损害调查局提交书面评论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