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苏政办发〔2006〕41号
发布日期:2006-5-31
执行日期:2006-5-3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苏台(连云港)经贸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苏台(连云港)经贸洽谈会工作方案
“苏台(连云港)经贸洽谈会”(以下简称“台洽会”),定于2006年7月下旬在连云港举行。现拟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苏北振兴、推进区域共同发展的要求,全面推介苏北、苏中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和投资环境,促进南北联动和产业转移,推动苏台经贸交流合作快速、健康发展。
二、活动时间、地点
主要活动定于2006年7月20日-21日举行,主会场设在连云港市国际展览中心。
三、主要内容
(一)开幕式
1.时间:7月20日9:30-10:50
2.地点:连云港市国际展览中心
3.议程:
(1)连云港市领导致欢迎词
(2)国台办领导致贺词
(3)省政府领导讲话
(4)省外经贸厅厅长推介苏北投资贸易合作商机
(5)台商代表发言
(6)台商投资项目签约
(二)参观连云港市发展规划展示
1.时间:7月20日11:00-11:30
2.地点:连云港市国际展览中心
3.内容:展示推介连云港市发展战略规划
(三)苏北五市推介及项目洽谈会
1.时间:7月20日13:30-17:00
2.地点:连云港市国际展览中心
3.内容:苏北五市共同举行推介会,采用多媒体等形式宣传推介招商项目和投资环境,开展项目洽谈。苏南各市携带合作项目,组织本地台商参加挂钩合作市的洽谈活动;苏中各市组织招商项目,积极开展招商活动。
(四)省政府招待宴会
1.时间:7月20日18:00-19:30
2.地点:云台宾馆
(五)连云港风情文艺晚会
1.时间:7月20日20:00-21:30
2.地点:连云港市黄海影剧院
(六)台商连云港市考察观光
1.时间:7月21日9:00-11:30
2.内容:台商考察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特色园区、连云港港,游览花果山、苏马湾等景点
(七)台商苏北其他四市参观考察活动
1.时间:7月21日下午
2.苏北其他四市组织台商考察本地投资环境及旅游景点
四、组织领导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省人民政府
支持单位:国台办
承办单位:省台办、省外经贸厅、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南京等其他12个省辖市人民政府
(二)筹备小组
组 长:张卫国 副省长
成 员:陈蒙蒙 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 尧 省台办主任
张 雷 省外经贸厅厅长
刘永忠 连云港市市长
樊金龙 淮安市市长
李 强 盐城市代市长
缪瑞林 宿迁市代市长
刘忠达 徐州市副市长
靳道强 南京市副市长
贡培兴 无锡市副市长
韩九云 常州市副市长
周伟强 苏州市副市长
宋 飞 南通市副市长
陈卫庆 扬州市副市长
陈建设 镇江市副市长
陶幸蓉 泰州市副市长
(三)筹备小组办公室
主 任:陈蒙蒙(兼)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主任:石细云 省台办副主任
赵 进 省外经贸厅副厅长
凌迎兵 连云港市副市长
五、分工安排
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协调以及检查督促承办、协办单位各项工作的落实,统筹“台洽会”期间的对外宣传及重要来宾的接待等项工作。省台办主要负责台商的邀请和组织衔接,协助苏北各市做好台商参观考察活动的安排;省外经贸厅主要负责项目推介、洽谈和签约活动的协调工作;连云港市政府负责做好洽谈会各项活动的具体实施和保障工作;苏北其他四市负责各自对台经贸合作项目洽谈和招商活动,并组织好台商在各市的参观考察;苏南各市负责组织本地台商和合作项目进行挂钩对接;苏中各市组织招商项目,积极参与洽谈。各承办、协办单位要根据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