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商务部
文 号:商产函〔2007〕31号
发布日期:2007-6-8
执行日期:2007-6-8
生效日期:1900-1-1
深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协助解决长城国际系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出口受限问题的请示》(深府(2006)249号)收悉。
依据《外贸法》、《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及我国政府对外承诺,结合长城国际系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市建议,可对该公司出口计算机实施一次批复、多次出口的快捷办证方式。具体申办事宜,请通知该公司直接与商务部(产业司)联系。
联系电话:010-65197323 联系人:吴茜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