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商务部办公厅
文 号:商人字[2006]7号
发布日期:2006-4-11
执行日期:2006-4-11
生效日期:1900-1-1
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有关中央企业,有关大专院校:
为加大对驻外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的选派力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商务外交官队伍,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商务部将于2006年6月下旬组织第七次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报名范围
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和各省属重点企业,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有关中央企业,有关大专院校。其中,各省属国有重点企业由商务厅(委、局)或外经贸厅(委、局)负责归口报名工作,以商务厅(委、局)或外经贸厅(委、局)名义向商务部人事司统一报名。即将或正在进行改制的企业人员暂不纳入推荐报名的范围。
二、推荐报名人员的条件
(一)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决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作斗争,热爱祖国,爱岗敬业。
(二)具有较高的中外文水平以及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对外交往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国际经贸知识和经济政策理论水平;具有一定的外交基础知识和计算机、网络知识;具有驾驶汽车技能。
(三)三年以上经济领域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英语、日语以外的其他语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50周岁)。
(四)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驻外工作的需要。
(六)服从驻外国别安排。
三、考试科目与形式
科目:外语考试(笔试、口试),综合科目考试,面试。
形式:闭卷。
四、考试内容
(一)外语:以基础外语为主,经贸外语为辅,重在基本能力测试,考查听、说、读、写、译的水平。
(二)综合科目:以时事政治、公共行政、经济贸易等为主要内容,重在对政策分析、业务调研和文字水平能力的测试,题型以申论为主。
(三)根据驻外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的职位要求,重点测试考生的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因此,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或有关复习资料。
五、考试时间
初定6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把关,认真核验学历证书,推荐优秀人选参加考试。请将《驻外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推荐报名表》(见附件)于2006年5月20日前送(寄)到商务部人事司干部二处,外省(市)有关单位可先将此表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传至商务部人事司,再补报原件。
(二)有关考试相关内容将在商务部政府网站人事司子站“专题信息”栏中“驻外人员管理”项下及时发布,网址:
通信地址:北京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人事司干部二处
邮政编码:100731
特此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驻外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推荐报名表
姓名 | 性 别 | 出生 年月 | 民族 | 贴 照 片 处 | ||||||||||
入党 时间 | 参加工 作时间 | 婚否 | 考试 语种 | |||||||||||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取得汽车 驾照时间 | |||||||||||||
学历学位情况 | 全日制教 育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学 历 | 学位 | |||||||||||||
在 职教 育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学 历 | 学位 | |||||||||||||
个 人 简 历 | (从大学开始填写) | |||||||||||||
所在单位意见 | (盖 章) 二OO 年 月 日 | |||||||||||||
推荐单位意见 | (盖 章) 二OO 年 月 日 | |||||||||||||
荐单位 联系人、职务 | 电 话 (含区号)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