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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外经贸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江西(香港)招商引资活动周准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6-03-21

发文单位:江西省对外经济贸易厅

发布日期:2006-3-21

执行日期:2006-3-21

生效日期:1900-1-1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3月20日上午,省政府召开了'2006江西(香港)招商引资活动周(以下简称香港活动周)筹备工作部署会,明确了香港活动周初步方案和有关准备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切实做好香港活动周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香港活动周万无一失,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各市区市、省有关部门要根据《'2006江西(香港)招商引资活动周总体方案》和任务分工,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香港活动周的具体实施方案,于3月31日前报省政府开放型经济办公室。

  2、赴港团组要精干。要严格按照“人随项目走”的原则选派赴港人员,无项目的单位和与项目洽谈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赴港人员确定后,于4月底前报省政府开放型经济办公室,由省政府开放型经济办公室统一报省政府审核。

  3、要精心设计布展方案。布展是宣传各设区市的有效方式。因此,各设区市要按照简洁、明快、活力、节俭的要求,突出活动主题,突出本地特色精心设计方案。布展方案于4月20日前报省政府开放型经济办公室,尔后统一报省政府审定。各设区市展馆展位由抽签确定,抽签时间和布展方法另行通知。

  4、要搞好项目前期洽谈工作。香港活动周前,各设区市和省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招商小分队提前赴香港或沿海地区开展招商和项目洽谈活动,确保香港活动周有更多的项目签约。

  省政府开放型经济办公室

  联系人:廖旭芳、黄明忠

  电话:6246456,6246238;

  传真:6246450,

  电子信箱: .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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