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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税局 云南省商务厅 昆明海关 云南省国税局 云南省工商局 云南省外汇局
发布日期:2006-3-21
执行日期:2006-3-21
生效日期:1900-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规定予以处理和处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且注册地为本省的外商投资企业,仍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理年检。
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昆明海关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外汇局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