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6-3-20
执行日期:2006-3-20
生效日期:1900-1-1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和国家商务部《关于开展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05)86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从2006年3月21日起,对全市外商暨港澳台投资企业开展联合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2006年3月21日至5月21日。
二、由商务局牵头,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外汇管理局、财政局等部门成立洛阳市联合年检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统一负责全市参检各企业的年检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市中心医院对面),办公时间为3月21日至4月21日,联系电话:63917259.
三、由于今年首次实行网上联合年检,因此各参检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依法审验企业报送的年检文件,不得随意增加审查内容,擅自提高或降低审查标准。对不符合年检要求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通知其他参检部门。
四、参检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和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年检文件资料的真实、准确。同时要加强年检信息的处理与管理工作,实现信息共享。
五、除联合年检外,各部门不得在本系统另行组织对企业的年检(不包括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经常性检查工作)。
六、联合年检报告书由市工商局统一发放。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