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
文 号:南府发〔2006〕28号
发布日期:2006-3-8
执行日期:2006-3-8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市招商促进局关于《2006年南宁市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已征求市委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三月八日
2006年南宁市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千载难逢的历史发展机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放的思想观和创新的工作模式开创招商引资工作,推动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和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现就切实做好2006年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思想大解放促进大开放、以大开放促进大发展,开放创新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坚持开放带动,走开放型经济发展道路的战略取向,围绕“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服务业和推进区域经济合作”五大工作重点,以项目为中心,紧紧抓住千载难逢的“八大历史发展机遇”,坚定不移地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继续扩大吸引外来投资规模,优化外来投资结构,提高外来投资质量,扎实推进项目开工建设,着力优化投资环境,努力实现“两个突破”,即在招商引资数量与质量上实现新的突破,在实际利用外资尤其是直接利用外资上实现新的突破,形成以吸引区外国内企业投资为基础,以扩大外商直接投资为重点的招商引资格局,全面提高我市对外开放水平,积极构建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招商模式,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一)2006年全市内外资合同引进资金、实际到位资金分别447亿元和216亿元,同比增长20%,其中合同引进内资 412亿元,同比增长20.5%,实际到位内资191亿元(其中:区外境内资金100亿元),同比增长20%;新批合同外资4.2亿美元,同比增长18%;实际利用外资3.06亿美元,其中,直接利用外资1.03亿美元,同比增长20%.
(二)深入开展“百企入邕”活动,积极推进“百企入桂”工作,引进100家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集团来邕投资和合作开发,努力实现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100个以上,投资亿元以上的项目50个以上。
(三)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创新、务实组织开展全市境内外招商活动和“请进来”活动22次。
(四)以中国-东盟博览会为平台,充分发挥拉动效应,精心策划和组织南宁投资贸易洽谈会、县域经济招商会等各种经贸活动,签订投资项目和贸易合同双120亿元以上。
(五)加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扎实做好已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服务工作,提高项目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和项目投产率,精心组织春季、秋季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开工竣工活动,全年完成120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开/竣工建设。
(六)积极扩大区域经济合作,加强与泛珠三角经济区、港澳台地区、南贵昆经济区和西南经济区城市及友好城市间的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南北钦防城市间的经贸往来,加强与各地商会、协会经济协作部门的合作。
三、工作重点
(一)统一认识,创新工作思路,破解发展难题,迎难而上,全力扎实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解放思想,创新观念,以开放的思维和创新的举措全面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正确处理好引进内资与引进外资的关系,招商引资与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招商引资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企业创新三个方面的关系,迎难而上,切实把扩大外商直接投资工作摆上重中之重的位置。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我市区位优势、政策优势、资源优势,突出支柱产业和特色优势,广借外力,扩大开放,用好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拓宽外来投资领域,提高外来投资的质量和水平。
(二)以项目为中心,突出“四大重点”。
1.突出重点产业招商。
(1)工业招商引资。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为重点,围绕“十一五”末实现工业产值1000亿元目标和建成区域性加工制造业中心的目标,努力推进工业对外招商。重点围绕扩张铝加工、化工精细化工、食品、机械电子,改造提升制浆造纸、建材、制糖等产业,培育发展生物工程与制药、信息等产业,发展电力能源等产业,吸引国内外同行业的技术先进企业、资本雄厚的企业和上下游企业来邕投资开发,延伸壮大产业链规模。按照产业化、集聚化、国际化的方向,引进国内外企业在各级工业园区和经济园区投资兴办高新技术产业、新型产业和优势产业项目,加快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
(2)城建招商引资。围绕建设特大城市目标,加大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对外招商。重点采取BOT、TOT、项目融资、经营权转让等多种方式,积极吸引国内外资本参与公路交通、城市轨道交通、航空、码头、港口功能项目、水利、电力、通信设施以及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进行投资,进一步推进城镇化建设和南北钦防城市群建设,努力实现建成特大城市的目标。
(3)商贸服务业招商。围绕打造区域性国际化商贸物流中心和旅游胜地、美食天堂的目标,积极推进商贸服务业领域招商。重点鼓励外来投资者参与我市新型商业、现代物流、会展、宾馆、餐饮、娱乐、流通等商贸领域开发,投资金融、保险、证券、外贸、咨询、会计、 。对已签约的合同项目,要认真做好项目开工的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协助投资方办理有关手续,促使项目尽快开工。重大招商引资合同项目的年度运行情况,将是2006年南宁市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各有关责任单位必须把重大招商项目的落实、推进工作抓实抓好。
(四)强化重大招商项目开工建设与实施过程的协调服务工作。
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服务机制。认真执行《南宁市招商引资协调管理办法》(南办发[2005]4号),建立完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预审、签约、代办、联审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工作制度,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在立项、用地、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实行不定期召开协调会的方式解决;对重大招商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了解并将有关情况汇总,按行业提交分管市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或现场办公会,涉及到跨行业的重大项目,提请市长或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会议。本着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认真研究,尽快协调解决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在土地、规划、建设等各方面的实际问题,全力推进重大项目招商的顺利实施。
(五)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合作,不断改进招商引资统计工作。
要认真组织做好市外境内外招商项目统计工作,建立了全市招商引资统计工作网络,建立招商引资月度统计制度和通报制度,认真、及时做好全市招商引资情况分析和通报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客观反映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成果。
(六)切实落实对社会引资者的奖励政策。
对引进外来资金投入县、区、开发区项目的,各县、区、开发区要按照《南宁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南府发[2003]109号)对社会引资者进行奖励,由同级财政及时兑付给社会引资者,也可以按照各县、区、开发区制定的不低于上述办法标准的奖励政策奖励社会引资者。对引进外来资金投入市本级项目的,由市财政建立招商引资专项奖励资金,按照《南宁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南府发[2003]109号)对社会引资者的奖励标准给予奖励。同时,鼓励项目受益业主对社会引资者进行奖励。
(七)加强招商干部队伍建设,为招商引资实现新突破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
招商引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要适应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落户南宁、国家实施开发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新机遇和新形势,提高我市招商引资的水平,必须提供组织机构的保证和外资工作队伍素质的保证。因此,在建立健全相应的招商引资工作机构的基础上,大力加强招商引资干部队伍建设。选拔一批有政治素养、有业务能力、实干精神强的干部充实到招商引资机构中,有计划地对地区和部门的招商引资骨干力量进行培训,采取派出进修、考核、举办学习班等多种形式,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使我市的招商引资工作队伍在开放意识、政策水平及管理水平上有较大的提高,以适应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的需要。
(八)加大招商引资工作的宣传力度。
市直宣传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招商引资对外宣传工作。突出重点,结合全市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国内外主流媒体开展宣传工作,突出针对性,形成招商引资工作的浓烈氛围和招商引资工作对推动我市经济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外宣传资料的策划与制作工作,策划好电视宣传专题片、对外宣传画册,以南宁为题材的形象歌曲等,积极宣传开放、奋进的南宁新形象,提高我市的国际国内知名度。
市招商促进局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