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招标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6-11-29
执行日期:2006-11-29
生效日期:1900-1-1
2006年度输美、欧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招标及有偿自主申领后,现仍有部分类别有剩余数量。根据商务部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招标委员会11月29日《关于解决有偿自主申领剩余许可数量的复函》(商贸司便纺E字[2006]137号),为尽可能提高协议类别的使用率,招标委员会决定对剩余的招标许可数量继续实施有偿自主申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备2006年度投标资格的企业可在2006年12月31日前向招标办公室提出申领申请,采取“先到先领”的原则,直至剩余许可数量申领完毕。
二、申领价格按附件一执行,获得有偿自主申领数量的企业须在5个工作日内交纳全额中标金,并在招标二期程序中发送电子交款申请。
三、企业获得的有偿自主申领数量只能自用,不得转让,并且计入该企业今年的中标数量。
四、申领流程:
1.从2006年11月29日起,招标办公室每个工作日在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网站(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招标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