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市(州)县(市、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05-02-03

发文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成办发[2005]21号

发布日期:2005-2-3

执行日期:2005-2-3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市)县政府: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市(州)县(市、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函[2004]221号)的要求,市级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制订了贯彻落实意见。为全面完成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现将贯彻落实意见通知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次清理工作分三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各区(市)县自行清理阶段。

  各区(市)县组织力量,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市(州)县(市、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对优惠政策和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分类清理,对相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处理时限,形成清理工作报告,并送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05年2月15日前。

  第二阶段:研究分析阶段。

  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区(市)县的清理工作报告进行研究分析,形成我市清理工作报告。

  时间:2005年2月16日—2005年3月1日。

  第三阶段:检查督促阶段。

  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我市外经贸、国内经济合作、财政、税务、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组成专门工作组,对各区(市)县的清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对一些重大突出问题,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题调查处理。

  时间:2005年3月1日—2005年3月25日。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市(州)县(市、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五年二月三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