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4-5-29
执行日期:2014-5-29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议
(2014年5月29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大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形成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依法治省新格局,特作如下决议:
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依法治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四川建设全过程,确保各项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执政为民、立法为民、执法为民、司法为民,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评判,使法治四川建设成为全省人民共同参与的社会实践。坚持维护 院、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治理的专项工作报告,综合运用法定监督形式,完善监督方法,加大监督力度,推动依法治省各项工作的落实。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要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为确保在2020年前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法治建设长效机制,实现依法治省总体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