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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州市科技园区更名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时间:2014-03-16

发文单位:国务院

文  号:国函〔2014〕31号

发布日期:2014-3-5

生效日期:2014-3-5

福建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恳请将福州市科技园区更名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闽政文〔2013〕2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福州市科技园区更名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国务院

2014年3月5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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