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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二届〕第四号

时间:2014-03-03

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文  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二届〕第四号

发布日期:2014-2-27

生效日期:2014-2-27

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补选缪瑞林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补选张鸿铭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补选莫建成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贵州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补选马长青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缪瑞林、张鸿铭、莫建成、马长青的代表资格有效。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接受了万建民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接受了栗东生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罢免了朱德义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罢免了陈安众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万建民、栗东生、朱德义、陈安众的代表资格终止。

由云南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方文信因故去世,方文信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现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83人。

特此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2月27日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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