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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该谁出?法院判决两人分担却没分份额,能只执行一个人吗?"

时间:2025-07-10 10:11:51 点击:0

在司法实践中,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看似简单,却常常引发争议。尤其是当法院判决由多个败诉方共同负担诉讼费,但未明确各自应承担的具体份额时,执行阶段就可能出现分歧。比如,法院能否直接对其中一人全额执行?如果被执行人认为自己承担了过多费用,又该如何救济?今天,我们就结合真实案例,从法律角度解析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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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背景:诉讼费分担不明,执行引发争议

某案件中,法院判决案件受理费由两名败诉方共同承担,但未明确两人各自应负担的具体金额。判决生效后,法院向两人发出交纳诉讼费用的通知,但两人在规定期限内均未缴纳。随后,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冻结了其中一人的银行账户,并扣划了全部诉讼费及执行费。  

被执行的一方对此提出异议,认为:

  1. 自己已申请复核诉讼费数额,法院应等复核结果出来后再执行。  

  2. 法院不应直接冻结自己的账户,而应先通知另一名败诉方分担费用。

  3. 如果自己承担了全部费用,另一名败诉方应承担的部分应如何追偿?

法院最终驳回了异议,理由是:

  • 复核程序不属于中止执行的法定情形。  

  • 共同败诉方对诉讼费用承担连带责任,法院有权对其中一人全额执行。  

  • 若认为承担份额过多,可另行向另一名败诉方追偿。  

二、法律解析:诉讼费执行的核心问题

1. 诉讼费未分担份额时,法院能否直接对一人全额执行?

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七条:

    "判决生效后,胜诉方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败诉方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如果判决仅规定由多名败诉方"共同负担"诉讼费,但未明确各自份额,法院可以:

  • 直接对其中一人或多人全额执行。

  • 待执行后,被执行人可另行向其他败诉方追偿。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关键点:

  • 法院判决未明确份额时,视为连带责任,可对任一败诉方全额执行。  

  • 被执行人如认为承担过多,需另行起诉或协商解决,而非对抗执行程序。

2. 复核诉讼费数额能否中止执行?

不能。
被执行人申请复核诉讼费数额,属于对诉讼费用计算的争议,但:

  • 复核程序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中止执行情形(如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人撤销申请等)。  

  • 除非复核结果直接导致诉讼费用减免或免除,否则不影响执行程序。  

法院观点:

  • 复核是内部审查程序,不影响执行效力。  

  • 若复核后需调整费用,可后续执行回转或补缴。

3. 被执行人承担过多费用后,如何救济?

如果被执行人认为自己承担了超过应承担的份额,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 另行起诉:向法院起诉其他败诉方,要求其分担费用。

  2. 执行回转:若复核后确定费用应减少,可申请返还多缴部分。

  3. 协商分担:与其他败诉方协商,达成内部分担协议。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三、法院判决的示范意义

1. 维护司法权威,避免执行拖延

如果允许被执行人以"复核程序"为由中止执行,可能导致:

  • 大量案件因费用争议久拖不决。

  • 胜诉方权益长期无法实现。

  • 司法资源被滥用。

因此,法院坚持"先执行后争议"的原则,确保诉讼费用及时收缴。  

2. 明确共同责任,保障执行效率

当判决未明确份额时,视为连带责任,法院可对任一败诉方全额执行。这避免了:

  • 因份额争议导致执行僵局。

  • 胜诉方需多次申请执行的不便。

3. 提供救济途径,平衡当事人权益

被执行人虽需先承担全部费用,但可通过追偿机制维护自身权益,避免"赢了官司却倒贴钱"的情况。

四、对当事人和律师的建议

1. 对当事人的建议

  • 败诉方

    • 若对诉讼费用有异议,应在判决生效后及时申请复核,但需注意复核不影响执行。  

    • 若被全额执行,可收集证据(如诉讼标的比例、过错程度等),另行起诉其他败诉方追偿。  

  • 胜诉方

    • 若败诉方拒不缴纳诉讼费,应及时申请强制执行,避免拖延。  

2. 对律师的建议

  • 在代理案件时,应明确诉讼请求中诉讼费用的分担方式,尽量争取法院在判决中明确各方份额。  

  • 若败诉方可能对费用分担提出异议,可提前准备应对方案(如复核申请、追偿诉讼等)。

本案的核心法律问题是:当法院判决多名败诉方共同负担诉讼费但未明确份额时,法院能否直接对其中一人全额执行? 答案是肯定的,法律依据充分,且符合司法效率原则。被执行人如认为承担过多,可通过追偿机制解决,而非对抗执行程序。  

这一裁判规则既保障了司法权威,也平衡了当事人权益,对类似案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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